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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之前的几次误解,楚依依在心中认定,林羽鸿是个喜欢调、戏小女生的坏人,暴、露狂加猥琐男的合体。
此时见到他大张着嘴巴,目瞪口呆的囧样,小丫头顿时心花怒放,抿着小嘴,“咯咯咯”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楚依依这一笑,犹如春日降临,山花烂漫。特别是她左边脸颊上,出现了一个小酒窝,看起来愈加可人。
林羽鸿心中大动,不由自主地探出手,想去抚摸楚依依的脑袋:“小丫头,你是在幸灾乐祸吗?”
楚依依连忙侧过脑袋,避开那只魔爪,踩着脚踏车飞快逃跑。就像一只被大灰狼追赶的小鹿,看得林羽鸿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林羽鸿开始犯愁,这辆车可是秦霜月的宝贝疙瘩,也是新秦氏集团的唯一财产。可想而知,当美人老板知道后,会怎样怒火中烧,大发雌威。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虽然林羽鸿修为高深,武技超群,但要想寻出偷轮胎的小毛贼,还是显得很不专业。
想来想去,他只得去找包租婆,询问附近是否有盗窃团伙盘踞。
敲开房门,刚将事情说完,包租婆就连声叹气,“唉——你这孩子好不懂事,晚上干嘛不把车子推进来啊,我这院子这么大!”
林羽鸿听得一愣:“推——进来?”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从包租婆身后窜出一颗金灿灿的脑袋,吓了林羽鸿一跳:“我嚓,哪里来的人形金毛犬?”
只见那金毛犬口吐人言,发出一声娇叱:“我呸!”声音还蛮清脆的。
林羽鸿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名金发少女,虽然不是秦霜月那种倾国佳丽,却也有几分动人的姿色。
只不过她一身非主流打扮,金毛碧眼,显然是染了头发,戴了美瞳。假睫毛一寸多长,十根手指黝黑发亮,好似幽冥鬼爪。嘴唇涂成了紫红色,像是刚吃了死孩子似的。
女孩一脸鄙视地望着林羽鸿,单手叉腰:“你个吃软饭的,敢说老娘是狗,想找死啊你!”
林羽鸿纵横沙场多年,和各方势力交手,得到过许多外号。什么“赤色风暴”、“梦魇骑士”、“丛林之神”等等,可“吃软饭”这三个字,还是头一回落到身上。
顿时心头不爽,双目圆睁:“脑残妹子,有种你再说一遍!”
在百战余生中养成的杀气,不经意间流露出了少许。头顶金毛的非主流小妹顿时感觉身心俱寒,仿佛千斤巨石压了过来,连呼吸都困难。
她虽然心中害怕,嘴里还不肯认输:“有种没种怎么了,你咬我?来啊来啊!”
一边说,一边还挺着身子,动作很是诱人。
如果不看她非主流的打扮,仅仅看她的身材,还是很不错的。
特别是现在,正是清晨时分,女孩刚刚起床,只穿着单薄的棉质睡衣,身形更是完美。
林羽鸿正看得起劲,包租婆却察觉不对,连忙回过身,一巴掌拍在女儿的脑袋上。
“早跟你说过,讲话不许自称老娘,一点规矩都没有。吃软饭又怎么了,那是人家的本事,职业不分贵贱嘛!”
好一句“职业不分贵贱”,看来这件事越描越黑,连解释的力气都省了。
教育完之后,包租婆又吩咐女儿道:“去给耗子打个电话,让他过来一趟!每个月两百块的保护费,咱不能白交。”
林羽鸿清晰听见,在内室卧房打电话的非主流小妹,正对着手机告状:“耗子,老娘被人欺负了,你带齐人马,过来帮我出头!”
没多久,只听见外面一片喧闹,什么雅迪、新日、速派奇,各种品牌的十几辆电动车杀到,停了半个院子。
为首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小青年,人高马大,鼻直口方,脑袋剃着板寸,满脸牛皮哄哄。
一身阿迪达斯运动服,拉链半敞,露出弹力小背心,和两块健硕的胸肌。脚上踏着凉拖,胳肢窝里还夹着一个手包。
边走边喊:“谁欺负我家娇娇妹子来着,给老子站出来!”
小弟们也纷纷解皮带,拎在手里叫嚣:“妈蛋,敢动我们大嫂,抽死你丫的!”
包租婆赶紧把女儿推回屋里,让她去换衣服。双手叉腰在门口一站:“耗子,别耀武扬威了。我这儿有人丢了轮胎,赶紧帮忙找找。”
看到面前这位不伦不类的打扮,林羽鸿强忍着笑,伸手和他打招呼:“原来你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耗子兄,久仰久仰。”
小青年把眼睛一瞪:“怎么说话呢,我是江浩瀚,你叫我浩瀚哥就可以了!”
说着,江浩瀚从手包里摸出两盒红双喜,交给身边的小弟,吩咐道:“肯定是顺风汽修那帮孙子干的,怎么现在不偷电瓶,改偷轮胎了?你拿着烟,让他们把轮胎送回来!”
不一会,小弟骑车回来,身后跟了辆电动三轮,拖斗里放着四个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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