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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北风(第3页)

“算一算,我的消息应该已经送到了草原上吧,”迦婪若眼中渐渐失神,他抬起头,眼中一片苍茫,“不知道北边的狼王,是否会喜欢我的礼物。”

喀喇山上伴雪而生的风从山顶呼啸而下,从西边一直刮到北边,它越过重重防卫的陇江关,给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带来了恐惧的信号,草原马上就要落雪了,暴风雪会摧毁它经过的一切。

但这恐惧近些年已经被冲淡不少了,北蛮人也过新年,但是他们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过过新年了,那次战争一开始给他们带来了丰厚的利益,格满部落的所有人都被数不清的金银和粮食冲昏了头脑,他们继续深入,却失去了老狼王和最为悍勇的狼骑。

经年而过,王帐再一次迎着草原的风升起来了,新的狼王虽然稚嫩,但是手腕了得,他带领着老狼王的旧部把近乎四分五裂的部落再一次聚集在了一起,所有觊觎着宝座的豺狗都被狼王咬死了,他带着部落找到了肥美的草场,并且在陇江关的眼皮子底下一点点向旧有的草原迁徙回去。

陇江关是天堑,这对格满部落有利有弊,它的弊端让狼群吃够了苦头,而它的利处也正在显现,北境内的百姓无法长久地在这片草场上放牧,一来一回实在要花费成倍的功夫,格满部落一开始被沈逢川吓破了胆,直到后来才发现牧草一年年枯荣,并没有留下大燕人的痕迹。

王帐内,迦婪若派来的使者正裹着北蛮人提供的羊皮袍子瑟瑟发抖,手里捧着一碗热烘烘的奶茶,他面前还摆了一个巨大的火炉,磕磕巴巴地一边喝奶茶一边往上首看去。

北蛮人有许多地方都是照着燕人的习俗来的,王帐的上首摆着一方长长的桌案,桌案上铺着羊皮,新狼王赫澜倚靠在狼王宝座上,正在阅读使者带过来的信。

北蛮人和西戎人都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但是他们选择沟通的却是燕语,赫澜把信看完,拿起桌案上摆放着的一个“造型别致”的项链,饶有兴趣地端详了起来。

那项链是用人的指骨串成的,指骨被打磨得圆滑发亮,赫澜看了半晌,浑不在意地把指骨项链往桌案上一抛,问道:“这就是‘日平黄沙’的双手吗?”

“正是,”一碗奶茶下肚,那使者觉得体内的寒意被驱散不少,他说话声音终于不抖了,脸上也堆起了笑,“这是我们殿下送给狼王加冕的贺礼,希望狼王喜欢。”

赫澜挑了挑眉,他接过侍卫递过来的奶茶喝了一大口,喝完才道:“这的确是一份心意很足的礼物,它向我展示了我的朋友并不是一个名不副实的草包,可是,聂河并不是我的死敌,仅凭这串指骨项链,就要我命令部落儿郎去向陇江关出兵,似乎不太有说服力。”

使者脸色一变,又很快镇定下来,他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来一份药,旁边的人要来拿却被他躲过,弯刀悍然出鞘,使者的眼睛被刀光晃过,却仍然不紧不慢地说道:“只有一串指骨项链,当然算不得什么,我们殿下知道狼王的烦恼,‘独目二郎’也的确有些让人棘手。”

“如果他死了,那就皆大欢喜了。尊敬的狼王,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大燕已经不复原来的强大了,它的四位主帅已经死了一位,而西疆军的继位者是个饭桶,我们已经攻下了肃州的半境,掌握了大燕最大的一块军屯田。我们殿下同样希望能够帮助狼王重现格满部落当年的辉煌,狼王应该知道,沈逢川之前带兵去过西境吧。”

使者的声音像淬了毒,他无视瞪眼看着他的几个虎背熊腰的侍卫,恭敬地走上前,将那包药粉放在赫澜面前的桌案上,“大燕的内斗比我们想象得要更加严重一些,我们之前已经传信给狼王了,狼王也在路上截杀了沈逢川,虽然很可惜没有成功,但是那并不代表没有影响,荣家人给沈逢川下的那种药被我们掺了楼兰特有的毒药,而诱毒发的药,就是这个。”

赫澜垂眼看向桌案上的那包药粉,包裹得十分粗糙,他歪头看向使者,挥手示意帐内的侍卫们把刀收回去,问道:“我怎么能确定,你说的就是真的呢?”

使者脸上仍然带着客套尊敬的笑容,但是眼神已经冷了下来,他道:“毒药的真假需要狼王自己去验证,楼兰并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和胃口,觉得自己能吞下整个大燕,我们只要西境三州,而北境的那几州地方,不也正是狼王梦寐以求的地方吗?毕竟,那是老狼王曾经踏足过的土地。”

这话已经隐隐带有挑衅的意味了,站在使者身后的那名格满勇士眼中已经带了杀气,使者如芒在背,后背上已经淌满了汗的,但是事已至此,要退缩也没有机会了,更何况如果事情没有办成功,他回到楼兰要遭受的只有比死还要痛苦的刑罚。

使者把心一横,照着迦婪若之前教给他的话继续说道:“草原上狭小的位置不能容纳狼群奔跑,新狼王要想名正言顺地继位必须要为父报仇取下沈逢川的头颅,狼王应该已经受够了暴风雪的摧残了吧,无论有没有楼兰的帮助,狼王不是都会选择合适的时机去攻打陇江关吗?而没有一个时机,比现在更合适了不是吗?”

那个格满勇士已经拔出了锋利的弯刀,只等狼王一声令下就可以像切开奶豆腐一样砍下这个言语冒犯之人的头,使者的两条腿隐隐发抖,王帐里的压迫气息几乎要逼得他跪下了,但他仍然强打精神笔直地站在王帐里。

他做不到直视赫澜的眼睛。

说来奇怪,赫澜那张脸其实并不十分有杀伤力,他太漂亮了,格满部落以英武雄壮为尊,但是他们的狼王却长了一张肖似大燕女子的面容,他的眉毛不够粗,皮肤也不比那些勇士们黑,但那双如佛宝琥珀一样颜色的眼睛,足以让任何人臣服。

他能从那双眼睛里感受到嗜血的气息,就像是一头弯腰潜伏在草丛里的狼王,正伺机咬断猎物的脖子。

“哈哈哈哈,”赫澜突然大笑出声,他朝使者身后的格满勇士瞥了一眼,“吉吉,把你的弯刀收起来,我们的弯刀是用来对付敌人和豺狗的,使者是我们的客人,你实在是太失礼了,快向使者赔礼道歉。”

吉吉果断地把刀收了回去,伸出右臂搭在胸前对使者弯了弯腰,粗声道:“对不起,如果吉吉冒犯了你,你可以向狼王提议惩罚我。”

使者哪敢真说些什么,天大的不满都咽回了肚子里,他对着吉吉摇了摇头,“兄弟,我能理解你的心情,这不正是你的职责所在吗?我也是这样保卫我们王子殿下的,他是最尊贵的佛子。”

赫澜把指骨项链和药粉一起收了回去,他对着使者说道:“我接受迦婪若王子的提议,格满部落将会是楼兰最诚挚的盟友,我们会在血月之日对陇江关发起偷袭。好了,使者,我很欣赏你,不是所有人在面对死亡时能克制住自己的恐惧的,你很勇敢,配做我赫澜的座上宾,吉吉,将烤好的羊带上来,让使者品尝一下,我们格满部落的美食。”

陇江关上,哨眼看见草原依然一片平静,正和之前那些年一样,北蛮人被沈大帅赶进了草原的最深处,再也没有胆子踏足这片草场。

听说格满部落之前都四分五裂了,老狼王一死他的那几个儿子都带着忠于自己的部族离开了,这几年北境的暴风雪一年比一年大,北蛮人恐怕不好过啊,但是他们还是贼心不死,竟然敢在沈大帅回北境的途中设伏。

想到沈逢川,哨眼的心又提了起来,当日沈逢川是被西疆军送回来的,跟在他身边的那六个亲卫都没回来,他只带回来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小崽子。

沈逢川回营之后加强了对北蛮草原的监控,哨眼多加了几轮,对北疆军的操练也加紧了,将士们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对沈逢川的信任是刻在了骨子里的,北疆军又多打了一批兵器,银钱又捉襟见肘起来。

户部今年拨给北疆军的岁例,又推迟了。

哨眼想到这,狠狠地“呸”了一声,在心里骂道这狗娘养的兵部,又给他们北疆军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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