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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I(第2页)

秦招也自斜揹袋掏出手机,手背拂过袋中的暗格,想起那天他如何将信收入暗格,想起这两星期以来每天那信都隔着斜揹袋碰触自己的身体,他脸上一阵热气,薰得头晕。他用手机查看email,没有新的;用手机登入网上购物网,今天有新货,两百元一件t恤,真便宜;用手机……

「那封信你看了吗?」

「当然是看了。」用手机看这个看那个上这网上那网,天文台说今明两天有狂风暴雨,其实没关係,这晚他和吴先生就要在酒店幽会。

「多奇怪。在生日前的那天,偏偏让我看到那种事,然后我就不时梦见她。」

「噢,这多浪漫,还梦见他……」用手机登上周公解梦的网站,不知从何入手。

「梦里她总是穿着一身红色长裙,很薄、很轻。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那天跳轨前,我只看了她一眼,对上她的眼睛,从她眼里我看见红色。夕阳将红色的残暉投射到她全身上下,我已讲不出那天她穿着什么顏色的衣服。」

「你还有梦见她吗?别人说日有所思,才会……」用手机登出那解梦网站。吴先生传来短讯,打了许多不堪入目的下流字句,完全无法想像平日的吴先生是一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有儿有女的四十岁男人。

楚暮看着秦招。

秦招避开楚暮,意识到自己的心虚。

楚暮继续看着秦招。

秦招硬着头皮迎上楚暮的目光,却发现,楚暮敛下眼,托了托眼镜,唇边有一抹极浅的笑。

「没关係。」楚暮说了句看似没意义的话。他心里轻松,因他知道秦招既说出这答案,就意味他没有看那封信。于是,楚暮原来对于秦招的愧疚就消失,又可以做个无事人,对秦招笑了一下。也许秦招看也没看那封信,就将之丢掉或塞入抽屉深处,使楚暮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他终于坚信,秦招已不再是那一个秦招。现在的秦招只是一个会买贵价电子產品、随意送给任何一个人的那种人。他只是那种收到一封手写的信,不屑地看一眼信封,也不会浪费生命里的五分鐘去看信里文字的人。然而,楚暮想,他之后还是会写信给秦招的。因为这个行为让楚暮放下许多负担:无法言说的东西写在信纸,将信交给人,将秘密交给一个最忠诚的人——一个没心思探究你秘密的人,就是最好的守秘密之人。如此,那些只有说出来才可安心、而又不能教任何人知道的事,就可以交付给秦招。

楚暮对于秦招生起一种莫名的信任,这一种信任正建基于疏离。如果秦招是那种什么事都要管一顿或关怀备至的人,楚暮反而不会对他说任何事。因此,正由于秦招是一个不关心他的人,他才愿意与秦招维持一段不热不冷不重要的关係。不重要才好。人生重要的事已经太多,「重要」,在楚暮眼里,就是等同于「责任」,而他想做一团棉絮,没有意愿,没有主见,随风飘荡,就算被风送到泥沼而死去,也只是风的责任,而不是自己的责任。

换言之,楚暮根本不想为了「活着」而背负责任、而去挣扎、而去开创。他只是一只汲汲营营,为裹腹而工作、为工作而工作的工蜂,也不认为这样有何可悲。

何来可悲?没有可悲,这是他的选择。一个有能力去选择不快乐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快乐的人。

校巴驶到大学体育中心时,秦招忽然说:「楚暮,你还记不记得小学六年级那年,我们交换了什么礼物?」

「我好像忘了。」

「我也忘了。可是想了几天,都想不起来。」这两星期里,秦招陪过三个客人,每次做爱后,他在回家路上坐在客人的私家车里,自袋中的暗格拿出信,不敢用太多力去握着那封信,怕手汗软化硬挺的信封。有时,他会用信封尖挺的四个角逐一扎自己的胳臂;有时用锋利的边缘划在较细嫩的胳臂内侧皮肤,破了皮。有时将信封放在灯下,学卖杂货的老婆子,把鸭蛋照在红光灯下检验品质,秦招幻想灯光能否透出信纸上的文字,让他过一下癮。

就好像人想看裙底的心态。若一个女人脱得赤裸裸,没有幻想空间,反而飘逸的裙底下,春光半洩,两条雪白的大腿间隐约透出一小块或有蕾丝或红或蓝或粉的顏色,招人遐思。

如果那信是其他不重要的人写给秦招,则秦招会爽快地拆开来看。但这信却是楚暮写的。楚暮会写儿时的事吗?两星期前女子跳轨的事,整间大学的人也知道,照这样一说,楚暮应该是目睹那件事。然而,女子入梦的事又是怎么回事?秦招好奇,什么样的女子能让楚暮这个老实呆板的人日思夜想?穿红裙的艳女?那跳轨女子的照片,秦招是看过的,在报纸的头条上有张学生相,女子束起长发,露出一张不美不丑、没有笑容的脸,还有中学生的气质,纯得像白纸,无论如何也无法让秦招将之联想成什么艳女。

秦招不是没有女朋友,他爱美人,有风度。有时与美丽的女子出去食饭逛街,自客人身上转出来的钱,他用来娇宠一个个美丽的女子,他想,不知那些女子又会否用同一笔钱包养小白脸?金钱有一种腥臭的味道,但很多人喜欢这味道。秦招少年时无聊,曾有一种癖好,就是拿张一千元纸币盖着鼻孔,吸那气味。有时他会闻出金钱轮转的歷程:鱼腥、脂粉、汗臭、油烟,各种分开来很臭的味道一合起来,便挥散出色香俱全的味道。数不清的人用这钱换来一种又一种的物品或服务,男人用钱换来秦招的服务,秦招用服务换来钱。

浑浊、骯脏的气味吸引秦招,他感到安心。只要保持污秽,便没有别的东西能伤害自己。

他吸纳。他将各种或好或坏,或污或洁的东西吸到自己身体,掩盖原来乾净漂亮的皮相,用物件围在身边形成栏杆,一张张纸钞贴在墙上,让自己忘记皮肤与墙的顏色,再也想不起物件直接碰到皮肤上的感觉。

但信封的尖角扎在手上,刺刺的,不痛。

手机用太久,底部发热,灼得手心热,秦招人也浮躁蠢动。

「你真的不记得那年我们交换过什么礼物?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交换礼物,竟然忘了。」秦招再次质问。

「我真的忘了。」是信。

就不过是一封信。那年楚暮交给秦招一封长长的信,是用铅笔写的,怕用原子笔写的话,写错字就涂得四处都是白油,不好看。内容很无聊,反正就是祝福,以及写了些对未来的幻想,幼小的楚暮叫秦招上了中学后不要忘了他:想一起去租漫画、一起识个漂亮的女朋友、一起看咸片、再一起交换礼物——上到中学有零用钱,就不用再交换小食、生日卡、信这类寒酸的东西。

可是,楚暮收到秦招的ipad时,却无法因ipad高昂的价格而喜悦。

为什么呢?「我是真的忘了当初和你交换什么礼物,都是小六的信,你不也忘了吗?这又有多重要?」

很重要,秦招想说这件事困扰了他两星期:「并不是有多重要,只是突然有些好奇。想不起来就算了。」他回家要继续想,直至想出来为止。

可是一回想那些生日礼物,儿时与楚暮做过的傻事就一一浮到秦招脑海里。他实在无法解释,这些年来半点也想不起来的事情,竟在近日一一重现,清晰得彷彿他从来没忘记过那些片段。又或者那些事有若干细节是他下意识捏造的,只是为了让事情显得更圆满。回忆都是谎话,却又美丽,使秦招很想相信那些事确实发生过。

就算他跟他说起当年那封信,可是秦招连他如今写的这封信也不肯看,又怎会有兴趣知道当年那封幼稚的信?「记不得也没所谓,都过去了。最重要是活在当下。」

当下?「是,反正都忘了。」当下有什么事值得纪念?那封信。那封楚暮写给他,而他不敢看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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