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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吃饱撑的(第2页)

“就是这个意思。”孙总放下了手中的藤,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如果没有这个功能,当年传入中国时,不知道又要经过多少波折。”

“你不是说,它随西方人一起,就自动散布世界了吗?”

孙总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四周看了看,反问冬子:“你看这片山坡上,种植最大的作物是什么?”

这一片山坡,足足有纵横几公里的面积,冬子看了看。“至少半数以上,都是种的红苕。”

“所以,按今天中国粮食生产如此发达的情况来看,它居然都如此不可替代,你就明白,它的重要意义了。关于它传入中国的方式,流传最广的记载,在明代。假如这是红苕传入中国的第一人,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对中国贡献最大的历史人物之一了,至少抵得上十个著名皇帝的价值。”

十个著名皇帝?冬子在短暂疑惑后,大致明白了。这些天,跟这帮子理工男在一起,已经明白,决定历史走向的,是生产力。而皇帝最多理顺生产关系而已,是第二位的。生产能力才是第一位的。农业社会的生产能力,就与作物产量密切相关。

“那是哪个,你评价这么高?”

“据各种考证,对蕃薯传入中国,有几种说法。有人说是1582年由广东东莞人陈益从越南带回的,也有说番薯是由陆地传入云南。或许种子过来了,但是,对社会造成影响的,还得要算1593年那个时刻,改变中华民族饮食结构的伟大人物出现了,如果说再造华夏的功臣,他应该算是一个。”

“这么厉害?我怎么没听说过?”

“嘿嘿,大家都去追捧政治家去了,哪里还关心普通人的举动?但在我看来,民以食为天,改变中国人食谱的人,才是影响最大的人。这个人,名字叫做陈振龙。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振兴龙族的人。”

随后,孙总很有感情地讲述了陈振龙的故事。

陈振农,明朝一个读书人,但是科举当然失败了,但书读得不少,算是知识分子。为了生计,他从20岁起就开始随船偷渡至吕宋岛,也就是今天的菲律宾,做吕宋到福州的生意。在那个时候,下南洋,就是福建广东的人,到吕宋至马来西亚等地的行为,直到后来的海禁开始,才断绝。

当时吕宋地区,已经是殖民地了,欧洲殖民者已经将番薯在当地种植了。陈振龙初到此地,便对这遍地的番薯吸引住了。这东西有好多优点:耐干旱,不挑地。你看,我们现在所处的坡地,就是土地中最差的,既不保水也没肥力的地方,这东西长得非常茂盛,就是证明。并且,这东西最易移栽,前面已经说过,它既可有性繁殖也可无性繁殖。

当时陈振龙想,如果把这东西引种回国内,它的广泛适应性以及巨大的产量,将会改变农业整体面貌。但是,当时吕宋殖民当局,海关检查非常厉害,禁止出口这种有巨大应用价值的农作物。

这个陈振龙想了许多办法,比如把红薯藏在藤箱底部,或者将红薯藤编在藤篮里,提着箱子拎着篮子过关,但都被发现了。由于他数次走私,被当地海关当成重点人物,所以不仅被重点盯防,还被罚了款。

但是,他并不气馁,想到了一个瞒天过海的办法。当时要过海,确实是要瞒天的。

他将番薯的藤蔓绞在船上的缆绳里,然后在缆绳外面涂上泥巴,人与上船,而红薯藤却吊在船舷之下,泡在海水中,这才混了过去。经过七天海上漂泊,才回到福州。这些细节,被记载入《金薯传习录》里,才被我们后人知道。

之所以说他伟大,并不是说他第一个引进了红薯进来,具体是什么时间哪个引进的,或许有争议。但是,他是第一个以最认真最具使命感,推广它的人。他带领整个家族,做了愚公移山一样的事情,那就是,连续六代人,坚持不懈地种植推广红薯的种植,导致这六代人,终于将自家的试验品,推广成了全国大面积种植的效果。

它大面积种植的后果,就是它能够承担起喂饱百姓的重任。从那以后,它就是缓解饥荒的不可多得的“救命粮”。有数据为证。当红薯推广到全国时,已经是清朝了。人口,从清初1655年的1千400万,剧增到1741年的1.4亿,增长了十倍,这里有土豆的功劳,但红薯的功劳可能更大,因为它产量更高。况且,官府的报告中,也得到了证实。

“乡民活于薯者十之七八”,这就是官方结论。然后,清朝依然人口剧增,到1850年,中国人口已经达到4.3亿了。中国成为世界主要人口大国,也是从它引进开始的。而今天,中国仍然是全世界红薯产量最大的国家,当然,它已经不是救济粮了。它主要起两个作用,一个作为动物蛋白转化的饲料,二是作为我们主食之外的调剂。

“过去我们吃它,是为了饱肚子。今天吃它,纯属吃饱了撑的。”孙总一边笑一边说到:“我们白米饭吃不完,也是近三十年的事,这得感谢袁隆平,它是土地菩萨。但那们引进红薯的陈振龙,可以叫古代袁隆平了。”

在孙总的描述中,这类人的历史贡献,完全超越了帝王将相们,是伟大的存在。

“那么,今天,我们食物问题解决了后,是不是它就不太重要了呢?”

“有人会这样以为。毕竟,饱暖过后,大家想干什么,都有古话。比如,我们这一帮子人,居然谈论起小说来,居然想架空历史,居然想穿越。在社会与时光这个复杂巨系统内,穿越后,按自己的设想搭建社会平台,几乎是不可能的。”

两人穿过一片灌木丛,看见许多已经谢了的映山红,冬子很熟悉,学名叫杜鹃花,在城市里,很多人养它。它大概是五一国庆劳动节时,容钢厂门前摆得最多的花了。那时,人们把各种颜色的杜鹃摆出各种造型与字样,而不知道,它长在山坡上,是这样散漫的样子。

高低与长幼不同的杜鹃花,散乱地长在山坡上,有的已经谢落的花蒂还依稀挂在上面,而杂草与树叶,伴随着它们,毫无顾忌地随风摇摆。只有城里人,才这么无聊,把它们摆成字的样子,摆成规则的几何形状,有点吃饱了撑的。

“陈总,按你说,大家讨论的穿越,没什么实际意义?”

“要说没有,是因为它根本不可能实现。但是,大家明知道它不能实现,却这样认真地探讨它,为什么呢?因为它有娱乐功能,让自己把大历史放入解题一般的规则中,如果在玩一场游戏。既然是娱乐,就得认真。要不然,打牌为什么得带点彩?”

冬子笑了,不认真的游戏,不如不玩。他们投入这么大的冲动与精力,原来是个自我设定的游戏项目。如果发表了,给别人同乐。即使没发表,也算自娱自乐。

“娱乐,是我们的刚需。山间没有风,树也要自摇,谁叫我们是动物呢?”孙总的话,越来越让冬子听不太懂。而此时,山间确实无风,但远处的云雾,居然上下相连,好像还在整合,要是出太阳,可能会看见云蒸霞蔚的样子了。

“这座山好怪。”冬子根据自己的观察说到:“石头好像是乱来的,也好像被人随意劈开,并且洞也比较多,山势比较突然。”

冬子根据自己对东山的了解,发现这座山,虽然山上植被丰富,花草众多,配得上“翠华”两个字,绿色的树与草,加上各种颜色的花。但还有一种感觉,就是“碎滑”。这座山的石头大小不一,但好像不连接,有一种碎石突然崩塌的感觉,好像是从山顶上滑下来的。而且坡度,突陡突缓,他与孙总往上走时,刚才还背手缓步,马上就得手脚并用。

藏娇  绝色嫡妃  最强神医混都市  满世荣华  第三次分手  你唱歌来我演戏  穿到明朝考科举  在梦里被低音炮壁咚后  你当我有病  [洪荒]满船清梦压星河  王者荣耀之电竞之王  本王不服[娱乐圈]  重生七零致富养娃攻略  无极神尊  万界空间之豆包的哥哥不是人  那个重生女要抢我相公  宠妻成瘾:霸总的撒糖日常  我于人间已无敌  七零年代女厂长  【盗墓笔记】裙下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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